全校师生:
为培育大学生企业家精神,塑造学生创业品格,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创业孵化园相关制度规定,决定开展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必须为我校(含求真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一年内(含一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创业孵化园的各项管理制度;
2.创业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成长系数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学校服务地方政策要求,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5.创业团队须自行邀请一位以上老师作为指导教师;
6.创业团队须经过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7.创业团队应表现良好,学有余力,主要负责人不能有警告及以上处分,不能出现学籍预警;
8.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创业团队的负责人;
9.创业团队要向校大学生招生与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申报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复印件)等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1日
四、申报方法
申报团队主要负责人于申报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入驻申报书》(详情见附件,须学院盖章,创业指导老师签字,家长签字可在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后在正式入驻前补上)、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如毕业生申请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学楼32幢负一楼创业孵化园会议室,申报书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1296683934@qq.com
联系人:周方圆;联系电话:17858375323(短号:565323)
附件:
校大学生招生与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