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者:生科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2032


一、 所有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均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实验室管理中心发放安全进入实验室准入证,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二、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工具(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三、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娱乐,不得在实验室存放个人用品、电器等。严禁在实验室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 进行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的实验)时,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做好个人防护;危害性特别大的实验不可在教学楼内进行。

六、 实验进行过程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得到允许离开时必须有人代管。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 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向使用实验室提出申请,实验室负责人按照实验室要求,明确责任,批准并签字后将申请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进行夜间实验,指导老师对其安全全权负责。

八、实验室内严禁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避免使用明火电炉,尽量使用密封电炉。

九、 实验结束和下班前,实验人员要清理好现场,切断电源、气源、水源,消除火种,关好门窗。寒、暑假期间实验室管理中心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

十、 对于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的行为,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实际危害程度参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