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站群模板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147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肓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遴选

1.遴选范围。本轮导师遴选涉及学位点范围为教育学、水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电子信息、护理、艺术、国际商务、体育、新闻与传播、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旅游管理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遴选类型与条件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取得的科研成果符合《办法(试行)》要求条件之一;原则上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人员应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或者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较强指导业务实践工作的能力,在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取得科研成果符合《办法(试行)》要求条件之一;承担应用型科研项目,可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条件。

鼓励各学院在学校遴选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设置遴选标准(不得低于学校要求),如导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满足教学工作量要求,导师能承担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导师承担学院基本育人工作等。

3.遴选程序

1)申请人登录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h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信息(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请先点击下方“兼职教师账号申请”按钮进行账号申请),上传支撑材料,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10日申请直接确定导师资格者,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相关条款),其他科研成果可不填

2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导师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采取投票方式对导师申请材料进行表决,并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分管院长进行系统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

4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增列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依照学校章程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5)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准后对通过的导师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4.相关要求

1)已聘任研究生导师跨一级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的,按相应学科导师遴选程序进行申请。

2)各学位点应根据自身硕士生导师师资力量实际情况,开展校外兼职导师的遴选工作,遴选条件和程序参照校内导师相关规定进行。

二、校外实践导师遴选

   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根据本专业学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在遵循《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校外实践导师基本要求基础上,修(制)订校外实践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于527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审核通过校外实践导师遴选标准和程序后,各学院开展校外实践导师遴选工作填写《校外实践导师聘任情况表》(见附件3,并6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经学院审核确定的校外实践导师,需妥善解决双方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明确责任、权利、义务等。如校外实践导师所在单位专业实践条件良好,各学院应增进双方在科学研究、项目研发、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可先行签订院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协议。

三、材料上交

各学位点提交系统打印的《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纸质稿1份至明达楼312办公室,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667842。

 

 

 

湖州师范学院

                              2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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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点和研究方向列表

  3、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校外实践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

  4、导师资格申请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