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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站群模板 时间:2022-09-06 浏览:90
各分党委、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湖师院党发〔2018〕35号)要求,经各二级党组织申报,专家组评选,校党委会审定,确定艺术学院等4个单位为第三批文明学院,确定人文学院等5个首批文明学院复评合格。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第三批文明学院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二、首批文明学院复评合格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人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 9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