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师范学院水产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站群模板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97

为做好2023年湖州师范学院水产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及《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详见网站复试名单公示

(二)考生复试所需有关材料

1、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②准考证;

③学历学籍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若有)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复试材料

①大学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②《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

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④《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

3)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后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发送至yjs_smkxxy@zjhu.edu.cn,并并按照学院要求于面试前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邮箱提交。

2、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初试准考证;

4)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综合面试,请每位考生提前准备具有稳定网络信号的电脑(配备音视频设备),同时准备手机以备面试时使用,在手机和电脑同时安装面试软件平台。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具体详见《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附件4)。

(二)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安排详见网站复试名单公示。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外语能力等。

1)外语能力(占比20% ):考生英文自我介绍(时间2-3分钟);英语翻译测试(采用随机抽题的形式,阅读与翻译1-2段英文资料);

2)专业素养(占比30%):专业题目采用远程随机抽签,根据所抽题目进行回答。如果中途出现断网,将重新抽题;

3)综合素质(占比50%):以综合提问的方式考察学生大学时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治学态度和社会实践能力,同时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考试科目:鱼类学、水生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钉钉平台网络考试)。

4、参考资料

专业素养测试涉及4组题目,其中A组为《生物化学》课程内容,B组为《微生物学》课程内容,C组为《遗传学》课程内容,D组为《细胞生物学》课程内容,学生现场选择一组复试题,各课程大纲见湖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网站《2022年湖州师范学院水产一级学科研究生专业课复试大纲》通知。

四、调剂工作

本学院水产专业调剂的缺额和相关要求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和国家研招网公布。调剂生源遴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遴选调剂生。

五、计分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满分10分)+翻译测试成绩 (满分10分)+专业素养(满分30分)+综合素质(满分50分) (保留两位小数)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加权总成绩= 初试成绩百分制×6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例如考生初试成绩为300分(500分制),复试成绩为80分(100分制),则加权总成绩为300÷5×60%+80×40%=68分。

六、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如复试分数也相同,以初试英语分数高者优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换算成百分制<6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3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邮箱。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具体体检项目参照我校门诊部的体检表(附件5)。

新生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咨询和申诉渠道

(一)联系方式

姜老师  电子邮箱:yjs_smkxxy@zjhu.edu.cn

咨询电话:0572-2321016/13921381012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邮编:313000

(二)监督电话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572-2322779  

湖州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     电话:0572-2321139

九、生效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失效。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4: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docx

附件5:体检检查表.docx

 

 

                                                                    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