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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站群模板 时间:2023-04-04 浏览:456
根据学校《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18﹞30 号)、《关于公布2022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条件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23〕5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后,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严老师,联系电话:2321166,邮箱:yqq@zjhu.edu.cn
附件:
2022级生物工程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