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湖师院发〔2022〕46号

作者:站群模板 时间:2022-05-27 浏览:10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1号)文件要求,推出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深化虚拟教研室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学校决定突破学科专业归属、空间地域局限,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为牵引,建设一批跨学科、跨校际、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

虚拟教研室是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中需要遵循如下具体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虚拟教研室的各项研究工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明体达用”的校训以及学校君子之风品格的养成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推进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打造“全课程育人”。

坚持前瞻研究。虚拟教研室立足“四新”建设,重在科学预测新技术给高等教育教学带来的潜在性可能,分析研判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增强教师对产业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新需求的敏感度,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坚持专业认证理念。虚拟教研室以智慧教学平台为依托,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发展理念,谋划长远发展。教研室应突出学生中心,突出成果导向,突出持续改进。虚拟教研室的成果要体现于教学改革,体现于课堂,体现于学生。

坚持交叉融合。虚拟教研室应通过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的开放合作,突破常规边界,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优势互补。通过构筑良好的组织生态,促进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实现师资交叉、课程融合、资源共享、协同创新。教研室成员要保持开放性心态,积极追踪教学学术前沿、不断深化开展教学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发展个人教学能力。

坚持教学实践。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付诸于课堂教学实践,优化教学设计,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工具。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课程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坚持虚实结合。虚拟教研室和实体教研室相互结合、相互依存、相互发展,通过虚拟教研室优质课程和优质专业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促进学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二、建立程序

(一)创建申请。虚拟教研室由发起教师所在学院牵头申报,填报《湖州师范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跨国际、产教研联合申报。

(二)申请条件。虚拟教研室按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级进行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要聚焦育人,服务大局,高标准,严要求,通过突破学科壁垒、组织壁垒,有效整合资源,充分释放创新要素活力,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动实现师资力量的多元互补、教学过程的开放互动、教学效果的整合互益,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建设目标明确。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主动聚焦教学改革前沿课题,以较高的原创性、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解决普遍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共性问题。

2.虚拟教研室类别。虚拟教研室一般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和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三个类别,覆盖范围包括校内、区域性和全国性,优先鼓励全国性。

3.负责人要求。教研室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总结,承担过高水平的教改项目,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4.成员构成。基于一门课程或者交叉融合的课程群组建教研室,教研室创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 人。成员可以包含本校教师、外校教师、教学设计专家、公司技术工程师等。

(三)立项评审。由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推荐至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任务

(一)研发课程。充分发挥虚拟教研室跨学科团队的作用,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过程及教学资源建设中的运用,开展“一课多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参与课程大纲制定、教学方法设计,实施课程接力授课或双师授课、多师授课,突出协同育人效果,同时联合开发一批跨学科、交叉型的课程。

(二)教学研究。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获取、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研究。对教育教学中共性与个性问题进行探讨反思,提出可实施解决方案;出版若干高质量教材。

(三)资源建设。课程(群)教学类包括: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专业建设类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专业评估方案、专业工程认证等。

(四)机制探索。探索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新范式、新思路、新方法。积极实践扁平式、矩阵式柔性虚拟管理,通过管理创新,形成范例,充分调动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活力,帮助教学研究者建立更多元化的教学研究平台。

(五)示范推广。结合虚拟教研室教改研究实际,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示范经验。推进教学研究项目、教研论文发表和教学成果奖申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四、考核与保障

(一)管理模式。虚拟教研室实行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主创新,根据教研室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制度,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在业务上对虚拟教研室予以指导。

(二)条件保障。所在学院保障虚拟教研室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学校给予政策及经费支持,学院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在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

(三)动态调整。虚拟教研室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由教务处负责虚拟教研室的宏观管理、阶段性考核及综合评估。通过评估且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正式立项为湖州师范学院虚拟教研室,合格但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虚拟教研室进行整改,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学校相关教学规定或其他不适合继续建设等情形的虚拟教研室将直接淘汰。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行政负责解释,由教务处具体承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