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院发〔2025〕42号 关于印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5版)》的通知

作者:站群模板 时间:2025-06-13 浏览:10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依据。为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总体要求,深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暂行办法》(湖师院发202154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以及学生自身发展的新需求,坚持以本为本,遵循四个回归,牢固树立OBE(以成果为导向)理念,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方针,依据五育并举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明体达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

紧密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体美劳教育等文件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挖掘浙江精神、君子之风教育等特色思政元素,科学构建课程思政体系,切实将德智体美劳全面落实在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职业精神、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

(二)坚持标准引领,强化数智赋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等相关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的规范性。系统开展行业需求调研分析,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深入推进四新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专业交叉融合,探索人工智能+STEAM(科学、技术、工程、艺术、数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专业认证导向,推动课程体系与行业标准深度对接,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

(三)坚持学生中心,优化培养体系

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为核心,全面贯彻OBE理念,构建需求目标能力课程评价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持续优化培养体系,突出对学生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和跨学科素养的培养,完善多元化学习成果评价,确保教育目标与时代需求高度契合。优化通识课程体系,按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开设相应课程。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开设人工智能跨学科交叉融合课程,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素养。

(四)坚持实践育人,深化知行合一

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基础实验、综合实训、创新实践和实习实践等环节逐级递进,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育人,积极引入真实产业项目与行业导师资源,建立以实践成果为核心的多元化考核机制,鼓励学生通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提升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专业特点,合理设置理工农医类专业、人文社科类专业、师范类专业的实践课程比重,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群或课程模块。

三、培养方案框架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1. 专业名称和代码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中的专业和代码为准。

2. 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时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要描述精准,含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所胜任的工作、领域人才类型定位等。专业培养目标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专业的学科支撑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

3. 专业特色

专业特色要进一步凝练,专业定位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面向清晰,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专业办学特色优势在本行业本区域明显突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紧密围绕专业特色进行设计。

4. 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应当明确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的基本素质、应掌握的知识和应具备的能力。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师范类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确定毕业要求,鼓励师范类专业按照第三级认证标准制定毕业要求;工科类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确定毕业要求;其他有明确认证标准的专业,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毕业要求。

确定毕业要求后,各专业须制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明确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二)学制与学位

    1. 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四年或五年,在校修业年限四年制为36年,五年制47年。

2. 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各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本原则,建议四年制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60学分,四年制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65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不超过210学分。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1. 主干学科

支撑本专业发展的主要学科13个。

2. 核心课程

本专业课程体系中对毕业要求具有核心支撑作用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810门,应覆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所列的核心课程。

3. 学位课程

35门专业核心课程。学生修读学位课程的成绩须达到《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四)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要求

1. 课程结构

各专业的课程结构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第二课堂三个部分组成。

1)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类、外语类、数学类、人工智能类、体育与健康类、国防教育类、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类等课程,其中外语类、数学类、人工智能类课程实施分层分级教学。通识选修课由通识限选课(包括大学外语类课程、国学经典类课程、四史课程、公共艺术课程)和通识任选课组成。

2)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师教育类课程(师范专业)、实践性课程、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

3)第二课堂:第二课堂是在第一课堂以外的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活动,是第一课堂的延伸和补充。第二课堂学分不低于3个学分,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认定。

2. 课内学时数

四年制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300学时,四年制理工农医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400学时,五年制医学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3000学时。

3. 教育活动周数及周学时数

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原则上每学期19周,其中授课16周(第一学期15周),实践教学2周,考试1周。

各专业第16学期每学期上课周学时不低于15学时,不超过30学时。

4. 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课程教学(包括课内实验和实训)一般按每16学时计1学分。

2)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践/实训,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可按每32学时计1学分或每16学时计1学分。

3)军事训练2周计1学分。

4)读书报告、学年论文(或学年项目设计),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纳入培养计划,每周计0.5学分。

5)各专业教学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2周计1学分。

5.实践教学要求

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30%,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20%。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研习)不少于18周,护理学专业实习不少于40周,临床医学专业实习不少于48周。

(五)课程设置及修读说明

1. 课程设置

1)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各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按课程结构合理设置各类课程。

2)专业课程修读关系拓扑图。各专业须制定专业课程修读关系拓扑图,明确各专业课程的先后修读顺序,避免课程之间的逻辑顺序颠倒,以便指导学生按序进行课程修读。

3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各专业要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对学生培养的作用,建立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表,建议每门课程重点支持23个毕业要求。

2. 学生修读说明

学生修读说明应明确规定达到毕业条件应修得的学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技能训练体系

实践教学环节贯穿专业培养的全过程,主要包括:教育实习、生产实习、艺术采风、金工实习、课程设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集中的课程实验、社会调查和各类课外科技活动等。各专业应形成实践能力培养、技能训练体系,并制定出四年(五年)实践安排路线图。

(七)各类数据统计表

各类数据统计表是对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学时不同维度的统计。

四、修订重点

(一)修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各专业应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精准、细化、可操作、可衡量,并确保毕业要求能够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与学校定位相匹配,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与新变化。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的要求,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要求由12条调整为11条,并须相应修改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矩阵关系表、课程与毕业要求矩阵关系表。

(二)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

1. 面向所有专业(计算机类专业除外)在通识必修课中开设《人工智能导论》课程,替换原开设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应用及办公自动化》课程。

2. 理工农医类专业开设《Python程序设计》课程,以提升学生的编程能力和数据分析技能;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开设相应课程。

3. 理工农医类专业应通过课程调整、置换或新增等方式,在专业课中至少开设2门人工智能跨学科交叉融合课程;人文社科类专业至少开设1门人工智能跨学科交叉融合课程。

4. 师范类专业在教师教育类课程中开设《人工智能与教育创新》限选课程。

人工智能+”课程建设应注重实践导向,采用项目驱动、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形式,帮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提升人工智能的素养与能力。

(三)优化毕业总学分

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在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各专业应通过课程体系重构与优化,压缩冗余学分,缩减各专业毕业总学分。

五、其他说明

(一)由安定书院负责培养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来华留学本科生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升本专业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基本原则,制定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专升本专业原则上不低于80学分或不低于相应四年制本科专业后两年计划学分。

(三)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自2025级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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